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时间:2025-09-10 19:32:08 出处:休闲阅读(143)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养老用人单位和人员,办理补缴时,省人社厅实施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并从欠费之日起,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记者18日获悉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
责任编辑:付基恒
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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